作者:Leo 来源:CSDN博客 酷勤网收集 2007-10-04
其实不太爱看电视“秀”节目,因为很多东西都是内定了。比如,之前有一档电视招聘节目,每期之中谁最后胜出,基本在录制之前都已确定。这其实也没啥不好的,但“内定”之后会带来一些负责影响——节目会不那么精彩,少了一份激情和真实感。
看“赢在中国”的原因是在网上偶然读到一篇写这个节目评委马云和史玉柱的文章,文章写的不错,于是决定看看这档节目。第一次看是在四周前。节目让我有很多收获,本周开始每周写一篇,讨论创业,尤其是技术人员创业的种种情况。此次我还请到了职场专家、资深编辑“鱼呢”为本文做点评。
技术创业中的职业道德
之前写过一篇有关职业道德的文章《两次跳槽引发的道德思考》,今天再就我在“赢在中国”的节目里看到的两位候选人的情况谈谈“创业中的职业道德问题”。下面先分享两个“赢在中国”中的案例。
案例一:
3周前在36强进12比赛中的一个哥们,我们叫他A。之前在王志东的公司打工,同时有家自己的公司,后来自己的公司差不多了就辞职全职创业了。
案例二:
上周在36强进12比赛中的一个哥们,我们叫他R。做太阳能热水器的,现公司有21个股东。全是他从前公司带出来的。前公司也是做热水器的,好像是与民间投资人有分歧,于是这哥们带着自己全部团队(这21个股东)自己出来干。
针对A的分析——公司到底能买我们多少?
A在打工边创业的问题上很诚实。这年头儿能说实话的人越来越少了,我要为此鼓掌。
但A最后没被评委选中晋级(那期评委没选中任何人),而且打工创业的事儿也被评委和主持人批评。马云还特别代表王志东开除了A一次。从现场反应看,A不是完全服气。我认为A可能用的以下逻辑。
A的逻辑:打工是我们出卖体力或者脑力劳动换取薪水的过程,公司支付报酬买这些东西。从钱的角度公司不能,也买不起我们的全部,公司只能买每天8个小时,加班也应该在基本工资之外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。既然这样,我在打工之外再开家公司有啥不可以的呢?有啥不对的呢?如果打工者能完成公司安排的任务、又没利用公司的资源创业,那边打工边创业应该是可以的!!!
三位评委的逻辑:
1、 在打工之外开自己的公司,创业公司还同为有竞争性的互联网行业。那A一定没有投入全部精力打工,这一点上对不起公司支付的报酬;
2、 边打工边开公司之风不可涨。公司都有个上行下效的问题。当时有评委就提出,如果A的公司里有人打工(我们叫他C)同时开创自己,A是什么反映。A说如果不是竞争性公司,他支持这个员工C,同时还可以分享经验。
Leo点评:
我认为评委不支持边打工边开公司这个结果是对的,但论据确实不能服众。我个人不支持边打工边创业的理由如下:
1、 资源的有限性
我们应该承认自己不是世界是最聪明的1%里面的,至少绝大多数不是。所以,我们的精力和能力都有边界。在一个阶段内,集中这些有限的资源做好一件事,成功的可能性更大。全心打工会让我们赢得经验和金钱,全力创业会让我们把所有的好钢都用在刀刃上。这不像我平时开发程序,下班之后每一收5块回家帮人理发。打工和创业都是要投入精力的大事情,所以想两样都干好的结果多是两样都干不好。
2、 公司付薪水还为了能部分地买到我们的忠诚
薪酬始终包括两部分:为技能而支付的,为忠诚而支付的。这就是为什么做同样的工作,新来员工比在公司已工作2、3年的员工薪水少的原因。公司看好我们才请我们的,同时老板也希望很有能力的我们能和公司同舟共济一起发展。我们因自己创业离开公司没什么可说的。但如果边打工边创业,就有生二心之嫌,从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背叛,绝大多数老板是不能容忍的。
针对R的分析——创业者与投资人
R其实也很实在,简单描述了与民营资本不合导致了第一次出走。(这节目我一定持续看,“大实话”式的节目越来越少了。)
R最后没被评委选中晋级(那期评委也没选中任何人)。
评委熊先生的点评很精彩:如果我给你投了钱,你哪天不高兴跑了还带上骨干。那我该怎么办。
Leo点评:
技术人员创业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有人投资才得以起步的。不管是Angel、VC,还是民营资本,全都是因我们做的事有价值、能赢利才来的;相信在拉投资的时候,我们也是满怀希望和憧憬。
合作中有矛盾和问题时,或者赢利未达到预期时,候投资人往往要贯彻自己的意志,人家可是出了真金白银的,还是有发言权的。如果我们气不过一起了之还带上团队的话:
1、 对不起投资人对我们的信任;
2、 给双方造成重要损失。投资方可能也就是少点钱,创业者失去的是信誉。以后谁还愿意跟我们合作呢?一不开心,从技术到市场你都带跑了。
职业道德和不道德之间到底有没会明显界限
回答是:没有。除了违法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之外,各种道德的边界都是模糊的,有些还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变化。
从创业者的角度应该坚守怎样的底线?
这个复杂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和答案。
(希望能在留言中分享你的观点和智慧)
“鱼呢”点评:非常高兴有机会为Leo的文章写评。
总体感觉:把这两件事情和职业道德扯上,是帽子扣的太大了。
第一个事情就好像说兼职这个事情,没错,有的单位对兼职明令静止,但这并不是所有单位的制度。只要不影响现在的工作,兼职也没有什么过错。比方,我在某公司上班,还在网上开了个小店,这算道德问题吗?这个帽子有点大。薪酬能买到理想的忠诚,但能买到理想的绩效吗?不好说吧。
关于跟投资人分手的事情,当然。R的极端方式有点两败俱伤,但是,并不能说明就是职业道德问题吗?难道谁出钱就一定要听他的吗?那个人的所谓创业梦想呢?这些成长起来的创业家们忘了自己的成长吗?难道都是听从投资人的意见成就的事业吗?他们的分手,是不是因为在开始的时候,就没有在“钱”和“权”的问题上说清楚?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,是不是少了充分沟通的环节?还是本来这个投资人就很屎,只知道拿钱砸人?那么,如果是这样,到底是谁没有职业道德?哪个条款也没有说,合作不成,就是道德的问题?看见一 本书上写强生的生存信条:顾客第一、员工第二、公司第三、股东第四。请注意,股东第四。不管这是不是大企业成功后的渲染,但是,既然成功,一定有成功的规律在。
探讨职业道德是好话题。但是,是不是应该找更典型的例子?
究竟,那些行为才是触及职业道德层面的呢?可以斟酌。
评论:
# plusboy 发表于2007-07-19 10:54:05 IP: 219.137.225.*
很难说谁有道德谁没道德,只要不违法,不违规就行。道德对不同人有不同标准。
# GODProbe 发表于2007-07-19 14:18:42 IP: 202.110.224.*
现下绝大部分公司支付的工资堪称薪水吗?
只是零花钱而已吧!
# PrideRock 发表于2007-07-19 16:34:47 IP: 210.77.134.*
怎么说呢?
对于第一个人,我认为是这样的:
1.公司付了薪水,只是买了我们一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,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工作绩效的机制,如果这哥们可以一直生存下去的话,说明公司承认别人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工作,那么这个时候,8小时之外别人自己做什么?与公司无关。
2.哥们自己创业,和公司一样是同一个行业,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是否是同业竞争的问题,如果不是,那么没问题,我同意,如果是,那么我的观点是绝对这样做是不对的。但是,是否同业竞争,这种东西谁又说的清楚呢?
# qingniao8 发表于2007-07-19 17:30:09 IP: 124.78.212.*
给的任务完成了,那就与给付的薪水相等了,以外的事情你管人家做什么~~~~况且,看看现在的公司,那个给员工安全感了。
# endler 发表于2007-07-19 17:54:18 IP: 222.128.1.*
老板对得起我,我就会对得起老板。人生在世都不容易,leo以为创业很容易么?
2007-07-20 06:38:58作者回复:
非常不容易。打工是流汗,创业就是吐血。现在的老板就在吐血!!!
# dxcnjupt 发表于2007-07-20 09:18:25 IP: 218.5.3.*
国外的公司,往往会让做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这样的合同:离职3年内,不得为竞争行业的公司服务。 为了这个款项,公司要额外付出大笔的薪金,这才是真正的“花钱买忠诚”
# bjyjy 发表于2007-07-20 12:48:13 IP: 172.16.1.*
国外的公司,往往会让做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这样的合同:离职3年内,不得为竞争行业的公司服务。 为了这个款项,公司要额外付出大笔的薪金,这才是真正的“花钱买忠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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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一下:一般这个款项是离职时薪资的1/3。也就是说:大公司愿意花1/3的薪资养你3年,不让你再竞争公司服务。
# zjjhxj471 发表于2007-07-20 20:10:43 IP: 125.113.107.*
我不想当坏人(对不起别人的人),人对不起别人,别人心里当然不舒服,因为还是学生,所以我总是有空没空在想自己该创业还是打工,打工是流汗,创业就是吐血,两者都是艰辛的,都是痛苦的,本以为自己当老板会有多少多少责任背身上,现在才知道,原来员工也是要有责任的,不负责任的员工实在有负公司给他的那份合同,哎,感叹现在教育中没有足够重视道德教育
# 久装鳖即成鳌 发表于2007-07-21 14:53:53 IP: 125.119.232.*
1,对于第一个人来说,他没有做的不对的地方.公司与员工之间是买卖关系你觉得可以花钱买我8小时为你的服务,你觉得不可以那就辞退我.就这么简单.
员工在资产负债表里永远是工资的支出,负债那一栏.裁员就意味着减少了公司成本的支出.
2,所有做销售人员出身的人,大部分是用的这一招,为什么没人指责他们?因为他们曾经的老板也是用的这一招,哈哈.
谁的屁股都不干净,包括那些评委,只是他们不说他们过去做过的类似的缺德事而已
# 久装鳖即成鳌 发表于2007-07-21 14:55:58 IP: 125.119.232.*
你没成功,这样做就是缺乏职业道德.
你成功了,就是具备成功人士的素质.
真是搞笑
# wengyc 发表于2007-07-22 22:08:03 IP: 218.91.128.*
楼上的偏激了些吧,或许你还需要些成长。
经历了失败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,而不要忘记他,或在别人身上找原因。
# zdjxy 发表于2007-07-23 00:30:28 IP: 121.34.187.*
如各位所言,在打工时的思维与创业时的思维是不一样的。
我现正在创业筹备期,可以说在两个思维间思考。
# ClsData 发表于2007-07-23 10:32:44 IP: 218.25.179.*
# dxcnjupt 发表于2007-07-20 09:18:25 IP: 218.5.3.*
国外的公司,往往会让做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这样的合同:离职3年内,不得为竞争行业的公司服务。 为了这个款项,公司要额外付出大笔的薪金,这才是真正的“花钱买忠诚”
同意,很多公司不愿花买忠诚的钱而又要你无条件的保持忠诚。无非就是统治者实行的一个手段而已。
当然,如果你变成了统治者很大程度也和他们一样。
# zjjhxj471 发表于2007-07-24 21:40:59 IP: 125.113.120.*
仔细想想,其实也是因为企业自己的人事管理体制欠缺,现在是法制社会,合同上如果有写明不可兼职为竞争行业的公司服务,我想也不会有这种事发生。如果体制完善了、体贴民情,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了,员工自然而然的忠诚了。
# jobchanceleo 发表于2007-07-26 08:31:41 IP: 203.86.46.*
最新消息!我看了本周二的赢在中国,里面讲了三个选手幕后交易被取消资格的事儿。本文提到提R就是被取消资格者之一。在电视上看到R先生到后来有种输不起的感觉。
2007-07-26 08:32:41作者回复:
话又说回来,当着全国观众的面丢人现眼的,我也输不起。
# Eric 发表于2007-08-02 16:51:13 IP: 211.160.165.*
还好是讨论的“职业道德”不是“道德”,我的理解是当你是员工的时候你应该同时遵守“职业道德”和“道德”,当你是老板的时候你就只需要遵守“道德”就可以了。为什么有这种差别呢?LEO上面打了个比方“做员工是流汗,做老板是吐血”或许我们只看到的成功后的老板,没有去关注他创业时的艰难,更何况10个创业者中只有1、2个成功,2、3个在死撑,6、7个已经亏得血本无归了,呵呵。
上面的例子我认为那俩个选手在他们是职员的时候都违反了“职业道德”但还不能说明“道德”有问题
而他们参赛的时候评委们还把他们当成是员工,以违反了“职业道德”的理由不给与支持是错误的,他们将来或者已经是老板了,“职业道德”对于他们已经不适用了。如果评委硬要说他们错了的话,我想让大家回顾一下马云的创业之初是不是也组织了一只团队,而这只团队的很多人有很多都是他原来在高校教书时的同事,马云原来在高校做员工,而辞职后还挖走了原任单位的员工,那是不是也违反了“职业道德”呢?
2007-08-03 08:17:53作者回复:
按马云对别人的观点。我们代表他的原校长,开除他一次。
# Eric 发表于2007-08-02 17:01:42 IP: 211.160.165.*
说明白点就是说,那些评委不能把选手们违反的“职业道德”上升到“道德”的层面,而决定不与以这些选手支持。
另外还说明一点:在经济、商务的层面上不需要讲道德,胜者为王,只需要讲法律。在生活、交往的层面才要注重道德。不知道LEO是怎么看的呢?
2007-08-03 08:19:53作者回复:
很多道德的底线离法办还是很远的,即使这样道德底线仍需要维护。从此点出发,我不同意我的观点。
# chen82607 发表于2007-08-08 20:55:53 IP: 218.18.61.*
员工角度和老板角度不同而已,
不要以职业道德和道德之类的约束夹杂在里面,
老板是人,员工也是人,老板对我好,信任我,工资高我再搞东搞西就是我的问题,老板不合我口味,那么我就按照我的方式,如此而已,员工带队跳槽,老板要扪心自问,自己是否做的到位.
来自:http://blog.csdn.net/jobchanceleo/archive/2007/07/19/1698293.aspx

